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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来 源: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生成日期: | 2023-07-20 |
文 号: | 黔府办发〔2023〕1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服务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覆盖全社会
征信体系建设服务贵州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23〕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统筹推动全省征信业提质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征信服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全力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科技化方向,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充分发挥征信业基础性作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依法依规、突出重点、保障权益的基本原则,依托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省地方征信平台,构建“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征信发展格局。到2025年,建成信贷信息与非信贷信用信息互为补充、覆盖全省经济主体、贯穿金融活动全领域的征信体系,实现征信市场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地方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征信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1.按照有稳定合法数据来源、有先进信息处理技术、有明确市场需求的要求。到2023年底,组建1家省级企业征信机构,依法依规办理备案,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征信产品与服务应用场景,不断增加征信市场有效供给。(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2.在贵阳贵安等地先行先试,加快引入有实力的数据商、信息技术服务商等,做强现有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满足行政管理和金融领域多样化征信服务需求。(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大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省国资委)
(二)完善多方位征信服务体系
3.持续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应用质效,推动全省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到2023年底,全面建成“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务大厅”多元化征信查询服务网络,实现个人自助查询省市县全覆盖、企业自助查询省市全覆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征信报告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依规查询征信报告。(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安厅、省法院等有关单位,在黔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4.大力推动政府部门中标信息、合同信息等通过系统对接方式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力争通过线上方式锁定政府采购资金的收款账户,促进线上全流程“政采贷”融资业务发展。围绕酱香白酒等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辣椒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建立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定期推送、重点辅导机制,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系统对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等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应收账款权属“应确尽确”,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稳步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和创新。到2025年,应收账款融资金额年均增长10%左右。(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黔银行业金融机构)
5.推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在我省应用,引导在黔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围绕乡村振兴、绿色转型等重点领域,拓宽动产和权利抵质押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上进行登记,实现系统常用户数量逐年增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在黔金融机构)
6.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等,充分应用政府大数据资源和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快建设省地方征信平台,依法依规开展纳税、社会保险缴纳、水电气费缴纳、涉农主体生产经营信息等非信贷信用信息共享和治理,提供数据产品服务,实现数据有序流通和融合应用。鼓励企业通过贵州省地方征信平台以“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信息,不断扩大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建档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省地方征信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在黔金融机构将平台提供的数据产品服务作为获客筛选、贷前审查、贷中审批、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助力信贷增量扩面降价。围绕企业融资需求,提供线上融资对接全流程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探索将平台应用成效作为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参考依据,提升政策“精准滴灌”水平。到2025年,平台注册用户达50万户,累计撮合融资500亿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黔金融机构)
8.大力推动省地方征信平台按照市场化方向,实现实体化运营,确保建设运营活力。依托粤黔两省更加紧密的结对帮扶关系,积极引入高度市场化的优质金融科技企业,依法依规参与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运营,加强平台数据集中治理和开发利用。到2023年底,实现省地方征信平台市场化运营,到2025年,加入“珠三角”等全国区域征信链。(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投资促进局)
9.以省地方征信平台为基础,加快整合“贵商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找资金”服务板块及安顺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平台、铜仁市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黔东南州政金企融资对接服务平台、黔南州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六盘水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超市等市州级平台。到2025年,建成全省统一、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地方征信平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定期更新发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依法依规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等数据,实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全覆盖。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到2025年,信用乡(镇)覆盖率达80%以上,提档升级率达85%。(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信社、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农业银行省分行、邮储银行省分行等涉农金融机构)
11.聚焦乡村振兴发展,依托金融机构网点,在县(市、区、特区)、乡(镇)设立集征信咨询、辅助查询、宣传维权、信用培育于一体的“服务乡村征信站(点)”。到2024年,实现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农信社、邮储银行省分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
(三)推动有关产品和服务创新
12.推动征信和信用评级产品创新,指导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开发信用报告、反欺诈、风险预警等产品,服务金融机构贷前撮合、贷中预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鼓励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入驻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参与数据要素流通,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鼓励在黔金融机构积极使用征信和信用评级产品和服务,充分挖掘市场主体信用价值。(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在黔金融机构,各征信、信用评级机构)
13.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省地方征信平台开设供应链金融等特色板块,支持银行、保险、担保等在黔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人才贷”“乡村振兴贷”“政采贷”等特色金融产品,配置专项额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实行差异化考核激励,为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黔金融机构)
14.依托省地方征信平台,开展贵阳贵安绿色金融专区建设,支持“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模式创新,推动绿色金融探索实践。开展毕节普惠专区建设,聚焦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等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群体名单推送、信息归集、信用评价、绿色属性评价、产品开发、线上融资对接等功能,促进信用信息、金融科技与普惠金融服务场景深度融合,助力毕节普惠金融试验区创建。(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在黔金融机构)
(四)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15.加强征信业务监管,开展征信信息安全风险监测专项行动和征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提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公信力。建立健全征信市场乱象治理协同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处理长期不开展征信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征信机构,严厉打击乱办征信、虚假征信宣传、征信诈骗等行为,实现涉“征信”字样违规企业增量清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在黔金融机构)
16.加强信用评级业务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省级协调机制,强化联合监管,防止监管真空。健全评级结果违约率检验机制和通报机制,规范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行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州证监局)
17.强化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探索建立覆盖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投诉调解、打击治理等于一体的多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合力有效化解征信纠纷,规范征信维权行为,切实保护征信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法院)
(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18.持续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金融生态环境测评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政策制定、考核评估、监管实施等方面的决策参考。(责任单位:省金融生态环境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黔银行业金融机构)
19.弘扬社会诚信文化。广泛开展信用知识普及宣传,丰富诚信主题公益宣传教育形式,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引导全社会形成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加强校园诚信文化建设,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阶段定期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和宣传活动,巩固青少年诚信文化体系。(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贵州省征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精准指导全省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审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做好征信体系建设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职责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相应优化调整。
(二)强化政策引导。开展政府采购相关系统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线上融资。(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账款,支持上游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持续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在黔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通过省地方征信平台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落地见效,提升地方征信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质量和可持续性。(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做好数据保障。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政务和公共事业数据优质供给,为省地方征信平台提供数据保障。优化提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工作质效,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促进数据有序流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大力推动数据资源在征信领域的场景应用,支持在黔金融机构先行先试,基于数据资源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数据要素价值。(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
(四)加大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省级金融业态发展奖补资金等,出台支持地方征信平台推广应用的专项政策。(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支持供应链融资的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微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供应链融资的在黔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激励。(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深化宣传引领。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网站等宣传渠道,依托移动客户端、自媒体、社交平台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对征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成效经验、典型案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公众对征信体系建设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附件:贵州省征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州省征信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 强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邹 康 省政府副秘书长
文洪武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行长
潘大福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 松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景亚萍 省大数据局局长
成 员:耿 杰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精神文明办主任
赵国梁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蒋 浩 省法院副院长
安银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未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金必煌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温贵钦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谭 勇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 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胡继承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杨 健 省商务厅副厅长
彭锦斌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 幸 省国资委副主任
黄春银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龚 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李 刚 省大数据局副局长
付应刚 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邓 浩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林 升 贵州银保监局副局长
刘 佳 贵州证监局副局长
杨德智 团省委副书记
李 巍 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
范辉政 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向承强 遵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成刚 安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仕飞 毕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董 亮 铜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胡志峰 黔东南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丁毅黔 南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钱正浩 黔西南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文洪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分管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