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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来 源: | 中国政府网 | 生成日期: | 2023-11-27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一、新机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指导意见》共四个部分18条,从准确把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规范推进建设实施、切实加强运营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对新机制作了系统规范,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二、在规范推进建设实施方面,如何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
《指导意见》提出,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经批准的特许经营方案,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依法依规选择特许经营者(含特许经营者联合体,下同)。应将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作为选择特许经营者的重要评定标准,并高度关注其项目管理经验、专业运营能力、企业综合实力、信用评级状况。
三、在切实加强运营监管方面,如何惩戒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指导意见》明确,惩戒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如特许经营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害公共利益,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有关方面应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对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不满足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标准的,特许经营者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依法依规将项目相关方的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